新加坡一名 70 歲老婦一生自強自立,從停車場管理員白手起家,創辦知名女傭中介,辛苦攢下家業。因三個兒子屢有敗家、違法等行為讓她徹底失望,她在遺囑中僅給三名兒子各留 1 元,大部分財產則留給自己的妹妹。幼子不滿起訴爭奪遺產,最終被法院駁回。
1.單親媽媽半生打拚創家業,三子屢教不改傷透母親心
這位老婦的人生十分坎坷。她早年與第一任丈夫離婚,成為獨自撫養三個兒子的單親媽媽,為了養家餬口,她曾在停車場擔任管理員,靠微薄收入支撐家庭。1992 年再婚之後,她一邊協助丈夫經營建築鷹架生意,一邊憑藉自己的努力,在 2004 年創辦了專門提供印度女傭服務的中介公司,在小印度一帶積累了良好口碑與穩定家業。
然而,三個兒子的表現卻讓她一次次失望。長子接手繼父生意後經營不善,導致公司負債倒閉,個人宣告破產,甚至被指冒用母親簽名變賣房產;次子曾涉及吸毒、販毒等罪行多次入獄,雖然後來改過自新,但也給家庭帶來不少風波;而幼子更是從小問題不斷,成年後多次違法入獄,曾偷竊岳母首飾、毆打警衛,多次創業均失敗收場,是最讓老婦操心與失望的孩子。
也正因如此,老婦先後立下三份遺囑,每一份都明確只給三個兒子各留 1 元,將大部分遺產留給自己信任的妹妹。

來源:聯合早報官網
2. 幼子起訴質疑遺囑效力,法院查明真實意願判有效
幼子在母親 2021 年離世後,因不滿遺產分配,向法院提起訴訟,聲稱母親訂立遺囑時受到妹妹不當影響,且不具備完整心智能力,要求法院判定遺囑無效。
但法院在審理中結合律師、親友等多方證詞查明,老婦在簽署最後一份遺囑時意識清晰、判斷正常,完全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遺囑內容是她真實意願的體現。老婦原本希望將組屋留給孫女,但擔心幼子以監護人名義占用資產,才特意安排由次子暫時持有,等孫女年滿 30 歲再正式過戶。
法官最終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遺囑存在無效情形,老婦將遺產留給妹妹、僅給兒子各留 1 元,是她基於多年經歷做出的合理選擇,因此裁定遺囑有效,駁回幼子的訴訟請求。
參考資料:
1. 老婦白手起家經營女傭中介 過世只留幼子1元引爭產官司,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