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人力部、全國職工總會和全國僱主聯合會前天(1月30日)發布聯合文告,宣布加強勞資政公平僱傭指導原則(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簡稱TGFEP),增加額外五項原則,要求僱主和雇員在工作場所舉辦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時應保持敏感。
新增的五項原則包括:
僱主在制定、推廣或實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計劃和政策時,應對雇員的不同文化、價值觀和信仰保持敏感。對任何課題的支持都不應造成工作場所的霸凌、騷擾或歧視行為。
僱主應為員工提供安全的環境來提出他們的關切,包括適當的申訴處理程序。
此外,僱主應根據工作相關要求,評估員工的表現與升職等方面。
僱主不應要求或迫使員工參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計劃和政策。員工不支持或不參與活動,也不應影響他們的就業結果。
僱主也應繼續展示和傳達一個包容與和諧的工作場所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