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再逮捕五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年齡介於17至38歲,涉嫌濫用「新加坡個人化服務」(Singpass)帳戶,通過移民與關卡局(ICA)的電子住址變更系統(eCOA),進行一系列未經授權的住址更改嘗試。截至目前,共13人被捕。
此前於2025年1月11日至13日,警方已逮捕七名涉案人員。隨後,警方持續在全島展開深入行動,成功追查並再拘捕六人。
這13人涉嫌至少參與了66宗非法嘗試更改住址的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其中九人涉嫌觸犯《1993年電腦濫用法令》第8條,即協助或導致未經授權的密碼泄露。
兩人涉嫌觸犯《1993年電腦濫用法令》第8A條,即泄露與國家數字身份系統相關的訪問代碼。
一人涉嫌觸犯《1993年電腦濫用法令》第8B條,即傳送他人與國家數字身份系統相關的登錄憑證。
一人涉嫌觸犯《1992年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法令》第54(2)(b)條,即轉移犯罪所得利益。
部分嫌犯亦正被ICA調查,涉嫌違反《國民登記條例》第20(a)條。
在這13人中,四名年齡介於26至38歲的男子已於1月15日及17日被控上法庭,具體案情如下:
一名31歲男子涉嫌協助泄露移民局發出的PIN碼,以促成受害人住址被非法更改。他於1月15日被控觸犯《電腦濫用法令》第8條與第12條,即未經授權泄露訪問代碼。
一名38歲男子涉嫌將其名下一名26歲男子的Singpass憑證傳送予犯罪集團,以協助其非法活動。該男子於1月17日被控觸犯《電腦濫用法令》第8B條,即傳送他人與國家數字身份系統相關的登錄憑證。
一名26歲男子涉嫌將其Singpass憑證交予該38歲男子。他於1月17日被控觸犯《電腦濫用法令》第8A條,即泄露與國家數字身份系統相關的訪問代碼。
一名30歲男子涉嫌協助泄露移民局發出的PIN碼,以促成多名受害人的住址遭非法更改。他於1月17日被控觸犯《電腦濫用法令》第8條與第12條,即未經授權泄露訪問代碼。
根據《電腦濫用法令》第8條,首次觸犯未經授權泄露訪問代碼罪者,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第8A條針對泄露國家數字身份系統密碼的行為,刑罰相同。第8B條則針對傳送他人登錄憑證的行為,刑罰亦為最高三年監禁或1萬元罰款。
至於觸犯《1992年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法令》第54(2)(b)條,即轉移犯罪所得利益者,最高可判十年監禁,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違反《國民登記條例》第20(a)條者,則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3,000元,或兩者兼施。
案發後,警方已前往犯罪集團更改受害人登記住址的地點,向住戶了解情況,並提醒他們加強信箱安全。經調查發現,在32個有效地址中,有四個地址的信箱未上鎖或損壞,導致嫌犯可能輕易取得內含PIN碼的郵件。
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警方強調,將全力追查所有涉案人員,絕不容許此類犯罪行為逍遙法外。
公眾可前往移民局官網核對自身登記住址是否準確。若發現異常,請立即通過FormSG網頁https://go.gov.sg/reportunauthorisedchange向ICA舉報。
附錄A - 如何查詢您的住址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月17日 晚上7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