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3月7日至20日,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地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行動中,共查獲165名男性及76名女性,年齡介於16至75歲,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人頭水軍」。初步調查顯示,這批涉案人員疑與超過900宗詐騙案有關,案件類型主要包括假冒朋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以及租房詐騙,受害人合計損失逾820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涉嫌「欺詐」「洗錢」或「無牌提供支付服務」等罪名。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420條,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根據《1992年防止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在新加坡無牌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被罰款12萬5千新元,或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於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會依法嚴加處理。公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礙於人情,將個人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借予他人使用,一旦帳戶被用於犯罪活動,帳戶持有人亦須負上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詐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任何詐騙案件線索,可隨時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網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3月20日 晚上11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