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位僱主在社交媒體上吐露困惑——她剛僱用的一名外籍女傭,在入職僅一周後便以『家庭緊急狀況』為由要求離職,僱主隨即聯繫中介將其送回 agency,卻沒想到,這名女傭根本沒回國,仍留在新加坡。
3月15日,這位僱主在 r/askSingapore 論壇發帖詳述經過:
「她剛說要走,我就立刻聯繫中介,對方也爽快接回了她,但奇怪的是,竟沒把她送回母國。」僱主表示,「我不僅白花了行政費用,還損失了幾百美元,現在更一頭霧水:這一切合法嗎?如果她真想回家,為何人還在新加坡?」
在核查該女傭的僱傭記錄後,僱主發現了一個驚人模式:她上一份工作,也是入職一周就鬧著要換僱主,而那恰好是她新工作許可申請提交前的幾天。
為提醒其他僱主避坑,她呼籲:「在確認僱傭下一位女傭前,請務必向人力部(MOM)查清她的僱傭歷史,再進行任何行政操作!」
「這或許是一場意外的幸運。」
評論區里,多位僱主紛紛現身份享類似經歷:
一位僱主說:「我也有過類似遭遇。女傭第一周就各種挑刺、抱怨,逼我換人。我剛把她送進中介,她又哭著道歉說想繼續干。結果兩周後,她上演一出『家庭倫理劇』——下跪、流淚、控訴全家,只為求走。最後才發現——她根本是想回家過開齋節!」
另一位則直指核心:「現在這種事太常見了:女傭白拿一個月假期,中介賺翻,僱主血虧幾千塊。」
有人猜測,所謂『家庭緊急』,不過是藉口:「她根本不喜歡你這個僱主,早走早解脫。」
「這其實是件好事,」一位用戶寫道,「趁早發現她不情願,換人總比讓她天天在你家表面乖巧、背地怨氣衝天強。」
還有人建議:「你沒法強留她,不如直接雇用來自她本國的中介,或更透明地對接本人。」
第三位補充道:「你有權申請退還50%中介費!這哪是損失,分明是躲過一顆炸彈——想像一下,如果她繼續住你家,一邊假裝順從,一邊暗中恨你入骨,那得多煎熬?」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MOM)規定,若家政工人在入職六個月內被解僱,且符合退款條件,中介必須退還至少一半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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