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的新加坡女僱主因多次虐待家中印尼籍女傭,包括在電梯內強行扯下對方頭巾、掌摑、捏大腿及拉扯耳朵等行為,被法庭判處監禁4個月,並賠償受害者5000新元。
被告為Hasnah Hashim,她承認兩項蓄意傷人罪,另外三項傷人控狀也被法官納入量刑考量。

電梯內扯下頭巾 女傭當場受辱
案發於2024年8月23日早上約7時23分。
當天,被告與32歲的印尼籍女傭從巴剎買菜回家。進入組屋電梯後,女傭按下關門按鈕,而當時被告正準備進入電梯。
雖然電梯門最終沒有關上,被告順利進入電梯,但她仍對此感到憤怒,竟當場雙手抓住女傭佩戴的頭巾,用力往下扯。
根據控方陳述,被告在拉扯頭巾過程中還扯到女傭頭髮,導致對方疼痛,而頭巾被強行扯下,更讓受害者感到極大羞辱。
因為對於穆斯林女性而言,頭巾不僅是衣著的一部分,更具有宗教意義。
更關鍵的是,整個施暴過程都被電梯閉路電視完整拍下,並成為法庭證據。
三天前曾因豆腐放錯位置掌摑女傭
調查也發現,這並非被告第一次對女傭動手。
案發當天,女傭向警方報案並接受驗傷。醫生髮現她上唇有一道約兩厘米長的瘀傷。
而這道傷痕竟來自三天前的另一宗虐待事件。
原來,女傭當時誤將一包豆腐放進冷凍層,被告因此大發雷霆,當場掌摑女傭。
除了這兩宗已被定罪的案件外,被告還曾:
用手機敲打女傭額頭;
用力捏女傭大腿;
拉扯並扭轉女傭耳朵。
長期遭受辱罵和身體傷害,讓受害者承受巨大身心壓力。
因案件纏身 女傭失業近兩年
控方指出,受害女傭自2024年8月23日報案後,一直無法重新找到工作。
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少潛在僱主擔心她需要頻繁出庭作證,因此不願聘請她。
受害者失業前月薪為882新元。
截至案件審理時,她已經失業約21個月,累計收入損失高達約1萬8500新元。
控方因此要求法庭判處被告4至6個月監禁,並賠償8500新元,其中:
1000新元作為身心傷害賠償;
7500新元作為收入損失補償。
法官:監禁4個月 賠償5000新元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經深感後悔,並向法庭提交多名前女傭的推薦信,證明她過去與雇員關係良好。
律師也稱,在案件期間,被告曾承擔受害者約1萬4600新元的住宿和伙食費用,因此認為賠償1000新元已經足夠。
不過,法官最終沒有接受辯方建議。
法院裁定:
✅ 監禁4個月
✅ 賠償受害者5000新元
其中:
4000新元為收入損失賠償;
1000新元為其他賠償。
新加坡嚴厲打擊虐待女傭
在新加坡,外籍女傭屬於受法律特別保護的弱勢群體。
根據新加坡法律,僱主若對女傭施暴,法院通常會加重刑罰。
蓄意傷人罪最高可判:
監禁3年;
或罰款5000新元;
或兩者兼施。
近年來,新加坡法院多次強調,僱主與女傭之間存在明顯權力不對等,任何形式的身體虐待都將受到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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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