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拘捕一名25歲男子及兩名26歲女子,涉嫌參與賣淫相關活動。
2025年3月7日,刑事調查局轄下的專門罪案調查組展開突擊行動,拘捕上述三人,涉嫌參與賣淫活動。行動中,警方在現場搜獲超過5,500元現金及一批與賣淫活動相關的物品。
據調查,該名25歲男子涉嫌在網上經營一個賣淫集團,涉案的兩名女子則涉嫌違反《1961年婦女憲章》。該名男子將於3月8日被控上法庭,罪名為《婦女憲章》第146(1)條。目前,警方正繼續對兩名女子展開調查。
警方強調,將持續對涉及集團式賣淫活動的人員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根據《1961年婦女憲章》規定:
任何人若明知而全部或部分依賴他人賣淫所得維生,一經定罪,可被判處不超過七年的監禁,並可處罰款不超過10萬新元。
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內或境外,若在經營過程中使用與新加坡有連結的遠程通訊服務,提供或促成女性在新加坡向他人提供有償性服務,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不超過10萬新元,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並罰。
任何人若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一經定罪,可被判處不超過五年的監禁,並可處罰款不超過10萬新元。
警方盤問被捕人士現場照片▼

現場查獲的現金▼

25歲男子被捕畫面▼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3月7日 晚上11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