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23日至6月5日,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地警區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傳喚83名女性及149名男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7至77歲。他們涉嫌以詐騙者或「人頭戶」身份參與超過980起詐騙案件,主要涉及假冒親友、投資詐騙、求職詐騙、電商詐騙、假冒政府官員及租房詐騙,受害者累計損失超過584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第420條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下的洗錢罪,或《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規定的無牌經營支付業務罪。根據相關法例,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提供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最高可處罰款12.5萬新元、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都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出借銀行帳戶或手機號碼予他人使用,以免淪為犯罪幫凶而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如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6月6日 上午10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