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為新加坡僱主工作約十年的外籍女傭,因偷竊僱主的現金和珠寶,被判處三年零兩個月的監禁。
來自菲律賓的47歲女子 Raguindin Alma Bassig 於周五(7月17日)承認了兩項雇員盜竊罪名,另有三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Raguindin 將偷來的錢用於在回國後購買土地、汽車和公寓。據計算,她從僱主那裡竊取的金額折算成菲律賓比索將超過1000萬。
僱主在法庭上表達了被背叛的痛苦,因為她曾給予這名女傭極大的信任。據 CNA 報道,受害者目前尚未追回任何被盜財物,地方法官 Koo Zhi Xuan 表示,追回這些財物的可能性「極低」。
事件始末
這名女傭於2016年3月開始為受害人家庭工作。在工作期間,她在僱主臥室的衣櫃里發現了一個保險箱,隨後又在衣櫃掛著的衣服里找到了保險箱的鑰匙。
從2022年1月到12月,Raguindin 從保險箱中竊取了包括歐元、英鎊和日元在內的多種貨幣。期間,她還偷走了價值 77,851 新元的金、銀、玉石珠寶,其中還包括一些昂貴的 Van Cleef & Arpels 品牌飾品。
她在回菲律賓休假時將這些錢財和珠寶帶回國,將現金兌換成本地貨幣,並將珠寶進行出售、典當或自行收藏。
然而,她並未滿足於此。2024年6月,她再次竊取了總價值 84,469 新元的現金和珠寶,同樣將其帶回國用於購買房產和車輛。
直到2025年11月,僱主發現保險箱內部分物品丟失。次年5月,她在臥室安裝了一個紅外感應攝像頭。
2025年5月29日,僱主收到攝像頭的警報,發現女傭再次從保險箱中拿東西。隨後僱主立即報警,Raguindin 很快被警方逮捕。
54歲的僱主對女傭的行為感到失望和心碎,因為在共事的多年裡,她一直信任並慷慨對待 Raguindin。她還表示,從女傭用贓款購買的奢侈品來看,Raguindin 並非因為經濟困難才偷竊。
「被告嚴重濫用了僱主的信任,」Koo 法官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