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又炸開了鍋。
根據衛生部(MOH)與人力部(MOM)的聯合通告,從2025年9月1日,任何持有長期證件(包括就業准證EP、SPass、學生證、家屬准證DP等)的外國人,只要第三次被查出吸電子煙,其證件可被吊銷,人會被遣返,並可能被禁止再次入境。

更嚴厲的是所謂「K-pods」(實為依託咪酯 etomidate)。自9月1日起,這種物質已被列入《濫用毒品法》C類受控藥物。
外國人若被發現持有依託咪酯電子煙或檢測出該藥物陽性(沒有第三次機會),其准證可能被吊銷,面臨驅逐出境並被禁止進入新加坡。

其他懲罰還包括:
進口/販賣/分銷可判3–20年監禁,並處以5–15下鞭刑;
首次濫用者將被強制監督與康復(最高6個月);
重複濫用者可面臨至少1年監禁。
在新加坡,電子煙已經從「生活習慣問題」上升為「身份問題」。
對EP持有人而言,失去的不只是幾百塊的罰款,而是整個合法身份與在新加坡的未來。
01新加坡零容忍的延續
這並不是新加坡第一次把「生活/行為違規」與工作準證掛鉤。
2020年6月,在新冠疫情防控最嚴階段,MOM宣布撤銷了89份工作準證,原因是相關人員違反入境批准或居家通知要求。
當局的聲明毫不含糊:「任何不遵守要求的僱主或雇員,我們都不惜撤銷其工作準證並撤回聘請權限。」

僅僅三個月後,2020年6月25日,MOM進一步通報:自5月以來,累計已有140份工作準證(涵蓋不同證件類型)被撤銷,部分當事人還被實施了永久性就業禁令。
同年3月10日,一家物流公司在申請EP時提交了虛假的「公平招聘聲明」。結果,公司被罰款18,000新幣,外籍雇員聘用資格被暫停,涉事員工的EP當場被撤銷。

從疫情違規到造假招聘,再到今天的電子煙禁令,新加坡執法邏輯始終一致:一旦違背信任,任何人的准證立即撤銷,沒有緩衝餘地。
此外,還有哪些行為會導致EP准證被撤銷呢?
虛報薪資與COMPASS
新加坡EP最核心的條件之一就是薪資門檻。
但現實中,曾有僱主為「湊條件」而虛報工資,在申請表里填報遠高於實際支付的數額。這種做法在新加坡幾乎無處遁形。
自2023年9月1日起,COMPASS正式適用於所有新申請EP;到2024年9月1日,也擴展到續簽 。該制度直接將「行業薪資中位數」納入比對維度,MOM通過大數據核查申報工資是否合理。
一旦被查實虛報,後果非常嚴厲:
根據《外籍人力僱傭法》(EFMA),在申請中作出虛假陳述,每項指控可被罰款最高20,000新幣,或監禁最長2年,或兩者並行;
外籍員工的EP會被立即撤銷,並可能被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僱主如屢次違規,還可能被全面禁止聘用外籍員工。
失業、假學歷與兼職
相比造假和違規,更容易被忽視的,其實是一些看似「普通」的場景。
失業
EP與僱主直接綁定。一旦勞動關係解除,僱主必須在最後工作日後一周內取消EP;取消後,家屬准證(Dependant Pass)也會同步失效。

當事人可申請短期探訪簽(STVP)作為過渡停留。很多人以為「可以先留下來找新工作」,但制度上,這就是非法滯留。
假學歷
2018至2020年間,MOM在資訊科技領域查出11名EP和SPass申請人提交偽造學歷證明。這些人的工作準證隨即被撤銷,並被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就業。

MOM也多次重申:提交虛假文件是刑事罪行,最高可罰20,000新幣或判處2年監禁。
兼職
EP嚴格規定持有人只能為獲批僱主工作。
MOM官方要求:所有工作準證持有人只能為指定僱主工作,不得從事額外有償活動或多重僱傭。

不過,EP持有人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擔任其他公司的董事
02 自雇EP:把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
在和客戶聊到EP風險時,最常見的焦慮是:
「一旦丟了工作,身份就沒了。有人剛簽了房子,有人孩子剛入學,僱主一紙解約,EP必須在一周內取消,家屬准證也隨之失效。」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開始考慮所謂的「自雇EP」。
需要澄清的是:自雇EP並不是一個獨立簽證類別。常見做法是在新加坡註冊公司,再由公司僱傭申請人本人申請EP。
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准證不再完全依賴外部僱主,公司存續與運營本身就是身份的基礎。對於一些諮詢、投資或跨境業務者,這提供了一定靈活性。但同時,它也意味著:
EP依然只允許你為該公司工作,不能以此名義隨意接單;
如果業務涉及基金管理或家族辦公室,還需符合MAS牌照或豁免以及13O/13U等稅務激勵的合規條件;
公司財務、稅務申報必須透明,否則一樣會觸發撤銷。
換句話說,自雇EP的價值在於把主動權部分交還給個人,但前提是嚴格合規。
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不管是不是自雇EP,如果在9月1日之後違反了新加坡最新關於電子煙和「K-pods」的禁令,該罰的還是要罰的,不要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