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新加坡有合法婚姻的情況下,又在越南與他人登記結婚,構成重婚罪,於日前(19日)被判處監禁12周。

據報道,該女子早在2008年,便與一名比自己年長35歲的新加坡男子在當地登記結婚。2012年,她返回越南接受治療,期間與一名年長自己三歲的越南男子相戀,此後便長期定居越南,僅在更新長期探訪准證時才回新加坡。
明知女子在新加坡的婚姻關係尚未解除,兩人仍在女子懷孕後,於2015年7月在越南登記結婚。直到2016年,女子才返回新加坡與新加坡籍丈夫辦理離婚手續,這段婚姻於2017年11月正式終結,她在越南的第二段婚姻也於2018年3月結束。 值得注意的是,該女子還曾向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謊報自己沒有孩子,這一情節也在量刑時被納入考量。
案件審理時,控方曾請求法官判處其三個月監禁。由於女子沒有聘請律師,庭審中她通過翻譯哭著求情,稱自己如今是單親母親,要獨自撫養10歲的兒子,年邁的父母也需照料,尤其是父親身體部分癱瘓,經濟和照護壓力極大,希望法官能從輕處罰。最終,法官酌情判處其12周監禁。
根據新加坡法律,重婚屬於刑事犯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罰款。目前,法庭文件並未披露該女子的重婚罪行是如何被揭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