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城市規劃主要分為概念性規劃和開發指導藍圖。概念性規劃是對新加坡整體城市發展的綜合性、長期性和戰略性的結構規劃,其每10年調整一次以更好地適應不斷變化的土地需求。
在此基礎上,政府制定開發指導藍圖,即用來指導未來10至15年城市發展的更為具體、詳細的分區規劃,該規劃每5年修改一次。政府根據中長期規劃,定期出售土地給私人發展商,所以市場的透明度非常高,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房地產投機行為。
為抑制房地產市場上的投機行為,政府對土地轉讓方面做出了比較完善的規定。私人必須以購買的方式從政府處取得土地,地價根據不同用途、容積率來確定。財政部設有土地估價師,先確定標準價格,然後由土地局公丌招標拍賣。

政府又具有土地徵用權,政府可以因公共目的強制性的徵收私人土地,土地價格由政府確定,不受市場價格的影響,且土地的徵用範圍涵蓋了住宅、商業等幾乎所有的土地。
這些舉措使得新加坡的土地轉讓處於政府的嚴格管制之下,有效的降低了土地投機的空間。
總之,在土地資源非常有限,而人口卻不斷增長的形勢下,新加坡政府通過良好的規劃和嚴格的土地流轉管理,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減少了市場投機行為,有效地緩解了土地需求增長的壓力,防止了房地產價格的過度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