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當「卜基」,還拉父親加入一起撈偏門,判監罰款。(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男子當「卜基」,還拉父親加入一起撈偏門,9個月內助收22萬元地下賭資,父子賺進1萬2000元佣金。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鄭順旺(33歲,人名譯音)面對3項妨礙司法公正和牴觸賭博管制法令及版權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另一項納入考量後,判他監禁52周及罰款5000元。
父已去世
另一名涉案者鄭順章是被告的父親,他已於2024年5月31日去世。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6月前,在一家咖啡店認識名叫「邁克」的男子,對方事後通過通訊應用Telegram與被告聯繫。
同年6月,「邁克」邀請被告擔任代理,俗稱「卜基」,協助收取萬字和多多賭注,並承諾讓被告從賭注總額中抽取5%佣金。
此外,被告若自己下注,也可獲得7%至8%的回扣,且若他經手的賭客中獎,他還可獲得數百元的額外酬勞。
被告隨後開始替「邁克」工作,並招募朋友向他下注。
漸漸地,他手下至少有6名賭客。被告會把賭客的下注資料通過Telegram轉發給「邁克」,並向賭客收取現金,再按指示交給一名身份不明的上游代理。
對方每周都會派人來收取賭注。若賭客中獎,被告也負責分發獎金。
2023年下半年,被告把有關非法賭博活動告訴父親,父親隨後「加入」他的活動,兩人開始分工合作。
父親負責把收集到的現金交給上游代理,而被告則負責整理兩人名下賭客的下注資料,一併轉發給「邁克」。
調查顯示,被告在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期間,持續經營上述非法賭博活動,每周至少3至4天收注。期間共收集約22萬2641元的非法賭注,從中獲利約5000元,父親則賺取約6000元至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