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的勞工法《1968年僱傭法令》是調節和平衡勞資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所有受聘員工的各種待遇,若低過此法令所訂的標準,均屬非法。
此法令包括以下四個部分,唯第四部分只適用於較低收入的雇員。
(1)服務合約下的最低待遇;
(2)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合約,違反合約的救濟;
(3)工資計算及支付方法;
(4)年假、產假及病假的處理等。
第四部分涵蓋休假日、工作時間、超時工作、退休金、裁員福利、額外獎勵金等。這部分只適用於兩類雇員:一是月入不超過4500元(不包括加班津貼、花紅、第13個月薪金、獎勵金及其他津貼)的勞力者;二是任何月入不超過2600元的雇員(收入不包括加班津貼等,與月收入不超過4500元的勞力者一樣)。所謂勞力者,包括:清潔工、建築工人、機器操作員、司機及檢票員等。
在服務合約下的雇員(包括外籍雇員),都受到此法令的保護。他們包括:
(1)全職人員;
(2)兼職人員(但每周工作超過35個小時以上);
(3)臨時工;
(4)合約工。
萬一碰上不良僱主,可用僱傭法令來維權。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問題。
01 超時工作,一定有加班費?
僱傭法令關於工作時間、加班費及休假日的規定,只適用於每月底薪不超過4500元的勞力者,以及每月底薪不超過2600元的受聘人士。對這兩類雇員來說,正常的工作時間是每周(七天)44小時(不包括休息和用餐時間)。
關於加班,需注意以下幾點:
(1)每日不能工作超過12小時;
(2)每月不得加班超過72小時(除非是法令規定的特殊情況);
(3)僱主給雇員每周休息一天;
(4)加班費必須在上次發薪期最後一天算起的14天內分發。
至於其他受聘人士,包括經理及行政人員是否有加班費,則按他們的服務合約規定來辦。
02 被拖欠薪水後,約滿回國,還可追回薪金嗎?
即使雇員回國後,仍可設法追討,雇員可通過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簡稱TADM)提供的線上機制進行。一般上,聯盟在接獲拖欠薪水的投訴後,會指派一名調解員安排雇員與僱主通過線上(若雇員已回國)或面對面商討。
這個程序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線上談判,調解員不參與,由雙方直接商談。TADM希望雙方儘可能在五天內和平解決爭議。
若線上談判失敗,則進入第二部分,由有經驗的調解員居中調停。這部分也可以在線上進行(由調解員決定),調停一次大約三小時,可能需要調停好幾次,整個過程或許需要八周。
若仍不能解決,可到國家法院的僱傭糾紛索償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簡稱ECT)打官司。到了這個階段,雇員必須親自出庭,沒有線上機制。若全程需要超過30天,則中國籍雇員需申請旅遊簽證(30天內免簽),因此需要算一算機票、住宿以及各種費用,再對比索償的數目看是否合算(雇員能索償的數額限2萬元以內,若是工會會員,可索償至3萬元)。
至於如何開始索償,首先打開TADM網站後,點擊eServices鍵,裡面有提交索償文件的詳細指引。提交文件要用新加坡數碼個人身份(Singpass)登錄,然後提交文件及所有資料,之後TADM就會著手處理,與申請人聯繫。
要注意的是,如果已離職,必須在離職最後一天的六個月內提交索償文件。能夠索取的欠薪時段是提交索償日之前的一年,更早的欠薪不能追討。
03年假福利,幾天才算合理?
在僱傭法令下,所有雇員只要工作至少三個月,即可享受有薪年假。年假的天數按工作多少年計算。工作一年,年假七天;工作兩年,年假八天,以此類推。
每工作多一年則多一天年假,工作八年及以上,可享有14天年假。如果你已工作三個月以上(包括實習期),可享有的天數,按你已完成的完整月數計算,例如你已工作了六個半月,以完整的六個月算,可享有三天半年假。
04 僱主增加工作量,逼員工辭職,怎麼辦?
僱主單方面改變工作條件,例如增加工作量,或改變工作任務而雇員不能或不願接受,被逼辭職,這種情況叫推定解僱或間接解僱(Constructive Dismissal)。
如果真的不合理,那僱主便是觸犯了僱傭法令第14條的無理解僱。雇員可向人力部或TADM投訴,要求調解。如調解不成,雇員可向ECT提出訴訟。
若勝訴,僱主會被令重新雇用他或賠償他的損失。不過證明不合理解僱的責任在雇員身上,雇員必須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證據,支持他的申訴。
05 僱主請員工時答應的福利沒有落實,可追討嗎?
僱主與雇員達至的工作條件,包括福利,是一種合約,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僱主不守信,員工也可循TADM和ECT機制追討。
若員工的損失超過2萬元,那就要去法院提起訴訟了,因為雇員索償的權限只在2萬元之內。
數據
一年追回欠薪1400萬元
根據2024年中發表的《2023年僱傭標準報告》,有88%的拖欠薪水個案,是在TADM的協助下得到解決,其中九成在兩個月內得到解決。
另外,有12%的案子須轉介到僱傭糾紛索償庭(簡稱ECT)進行裁決。
在勞資政介入後,成功追討回的拖欠薪水總額達1400萬元。
對於無法全額償還欠薪的僱主,人力部會凍結他們申請和更新外籍雇員工作證件的資格。在所有涉及欠薪的投訴中,少於1%的案件,是僱主有能力卻故意不支付款項。這類僱主因涉嫌違反僱傭法令,在遭人力部調查。
在2023年不當解僱的僱主,涉及的賠償額達172萬元。
算法
如何計算加班費?
如果A的底薪是2600元,每小時底薪就是:(2600×12個月)÷(一年52周×每周44小時)=13.6元。
根據法令,每小時加班費應該是每小時底薪的1.5倍,即每小時加班費20.4元(13.6元×1.5)。若加班兩小時,加班費為40.8元。
同理,若底薪是每月4500元,每小時底薪就是:(4500×12個月)÷(52周×每周44小時)=23.6元。
則加班費為每小時23.6×1.5=35.4元。
案例
非法扣薪:病假變無薪假
負責支援客戶的克洛伊在2023年9月因身體不適求醫,獲兩日病假單,然而僱主堅持將兩天病假當作無薪假,並不顧她強烈反對,扣除其工資。
她於10月下旬通過TADM索賠。僱主沒有做出回應後,調解員介入調解。僱主表示,公司只承認政府醫院和診所發出的病假單。不過調解員指,克洛伊看的全科醫生合法註冊、受僱至少三個月、也在48小時內將個人情況告知僱主,因此建議僱主償還兩天工資。克洛伊在申請索賠的兩周後,成功取回被扣除的135元薪水。
文│黃錦西律師 MUNGVERSE LLC 管理合伙人
圖│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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