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以打手機遊戲為名,性侵兩名孫女,被判五年監禁

2026/04/17   •   1385閱
新加坡一名64歲清潔工以陪伴孫女玩手機遊戲為掩護,長期實施性侵,最終被判處五年兩個月監禁。兩名年幼女孩在日常親密互動中遭受身心創傷,案發後頻繁閃回、避見祖父。本案揭露親人施暴的隱蔽性,警示家庭監護漏洞,凸顯對兒童性安全的迫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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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名64歲的男子,以與兩名年幼孫女一起玩手機遊戲為藉口,長期實施性侵行為,於4月17日(星期五)被新加坡州法院判處五年兩個月零四周監禁。

2025年案發時,大孫女年齡在9至10歲之間,小孫女則為8至9歲。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所有涉案人員均未公開姓名。

被告是一名清潔工,已在州法院承認兩項「加重性侵」罪名。他與兩名受害者及其他家庭成員同住,平日與孫女們關係親密,常一起坐在沙發上玩桌遊和手機遊戲。

據法庭文件顯示,去年起,被告開始對兩名女孩產生性衝動,「渴望對她們實施性行為」。檢方指出,他利用「一起玩手機遊戲」為由,讓女孩們挨著他坐下,趁她們專注遊戲時,悄悄撫摸她們的私密部位——有時隔著衣物,有時直接觸碰肌膚。

小孫女向社工透露,祖父曾多次觸摸她的隱私部位,最終促使家人於2026年1月31日向警方報案。此後,女孩頻繁出現創傷閃回,甚至見到祖父就逃跑。

被告於今年2月6日被捕,經精神評估後確認無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但其性再犯風險被評估為「至少中等」,尤其若繼續與受害者同住,風險將顯著上升。

檢方建議判處46至53個月加12周監禁。根據新加坡法律,對14歲以下兒童實施性侵者,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並可並處罰款或鞭刑;由於被告已年過五十,鞭刑不予執行。若受害者為近親,刑罰可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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